-----由《詩經》看中國敘事詩的起源
敘事詩文體在中國文學史上的定位一直處在尷尬的位置。從早期胡適的「故事詩(EPIC)在中國起來得很遲」的論斷後,就掀起一陣波瀾,許多學者企圖為敘事詩文體在中國文學史的流脈中裡找出根源,甚至在西方對敘事詩文體的定義下,重新去思考屬於中國敘事詩的定義。因此要談中國敘事詩的起源問題,也許需從敘事詩的定義看起。
敘事詩(Narrative Poem)的觀念由西方而來,在《A Handbook to Literature》此書對敘事詩作以下的定義:
A nondramatic poem which tells a story or presents a narrative, whether simple or complex, long or short, Epics, Ballads and Metrical Romances are among the kinds of narrative poems.
此段文字裡面,清楚的定義敘事詩是敘述故事或敘述事件的詩,它可以是簡單的或是複雜的故事,且不拘於詩的長短。舉凡史詩(Epic)、歌謠和中世紀的傳奇故事的韻文都是敘事詩。所以胡適先生的所引用的EPIC只是敘事詩中的一環,雖然他實際上是在說故事詩,而非史詩。但這也讓一些學者去思考中國有沒有史詩的問題,或是有沒有敘事詩的問題。
亞里斯多德的《詩學》第二十三章上說:
「敘事詩的故事結構必須和戲劇一樣;它們必須建立在一個單一的動作上,它必有其自身之完整,有開始、中間和結束,恰如一個生物的有機的統一體,足以產生其自身所獨有的快感。」
亞氏強調的是故事的客觀性,也就是說敘事詩的故事必須是一個自身完整的個體,不可有外圍元素的滲入。偏偏中國的詩歌傳統是言志的、抒情的,也就是說以物興情是中國詩學的特色,作者經常都介入詩的敘述之中,因此詩除了敘事外同時肩負著情志的作用。這讓許多學者試圖去為中國的敘事詩重新找定義,以擺脫中西文化背景不同對詩體認定所造成的分歧。如:
1.胡適先生在《中國白話文學》中說:
故事詩的精神全在於說故事,只要怎樣的把故事說得津津有味,娓娓動聽,不管故事的內容與教訓。
2.程相占於《中國古代敘事詩研究》中說:
從中國古代的敘事觀念和語言觀念出發,我們可以認為:敘事詩就是在一定用意的支配下,用押韻的語言將事件安排得具有一定順序、頭緒的文學作品。
3.大陸學者路南孚先生在《中國歷代詩歌——先秦兩漢魏晉南北朝編》前言中說:
敘事詩,詩的一種,以寫人敘事為主,一般有比較完整的故事情節和鮮明的人物形象。敘事詩雖然要寫人物和事件,但與小說相比較,在人物塑造方面,並不那樣精雕細刻,在情節故事方面,並不那樣具體、豐富。它在寫人記事方面要求更集中、概括、允許跳躍式展開,在一唱三嘆、反覆歌詠中塑造形象,表現主題。
4.大陸學者吳慶峰先生在《歷代敘事詩賞析》中言:
敘事詩,是記敘人物事件為主的一種詩體,……從像小說這點來看講,敘事詩要有完整的情節,要有鮮明的人物形象。……長篇的敘事詩是這樣,短小的敘事詩也是這樣。
胡適先生所說的故事詩就是敘事詩,並不是史詩(EPIC)。史詩是被包括在敘事詩中,這在前面的敘事詩的定義已說明。顯然的中國的學者並不像亞里斯多德一樣強調敘事詩的故事需有「自身之完整」,而是在敘事者有意下的安排中進行。換句話說,中國的敘事詩是容許敘事者的主觀介入,這正符合中國詩歌的抒情傳統。因此若以這樣定義結合亞里斯多德所說的「有開始、中間和結束」的故事結構,來檢視中國最早詩歌總集《詩經》的話,我們可以發現敘事詩在《詩經》存在的蹤跡。如《國風》中的〈氓〉
氓之蚩蚩,抱布貿絲。匪來貿絲,來即我謀。送子涉淇,至於頓丘。匪我愆期,子無良媒。將子無怒,秋以為期。
乘彼垝垣,以望復關。不見復關,泣涕漣漣。既見復關,載笑載言。爾卜爾筮,體無咎言。以爾車來,以我賄遷。
桑之未落,其葉沃若。于嗟鳩兮!無食桑葚。于嗟女兮!無與士耽。士之耽兮,猶可說也。女之耽兮,不可說也。
桑之落矣,其黃而隕。自我徂爾,三歲食貧。淇水湯湯,漸車帷裳。女也不爽,士貳其行。士也罔極,二三其德。
三歲為婦,靡室勞矣。夙興夜寐,靡有朝矣。言既遂矣,至于暴矣。兄弟不知,咥其笑矣。靜言思之,躬自悼矣。
及爾偕老,老使我怨。淇則有岸,隰則有泮。總角之宴,言笑晏晏。信誓旦旦,不思其反。反是不思,亦已焉哉!
這是篇棄婦詩,共分六章。以棄婦第一人稱做敘事,言丈夫的始愛終棄之事。首章由棄婦追憶丈夫在婚前追求她的經過寫起,首寫男子借換絲的名義來求婚,但因無媒人,所以而被回絕,並約好以秋天為期,請他再來。
第二章由女孩子等待的心情寫起,期待男子的到來。有女子因等候不到男子而「泣涕漣漣」的傷感神情,還有再見男子「載笑載言」的欣喜之情,更有「以爾車來,以我賄遷」欲與男子偕老的實際行動。
第三章在描寫女子對此婚姻的危機感,她已感到男子的用情不專。因而有「于嗟女兮!無與士耽。士之耽兮,猶可說也。女之耽兮,不可說也。」的感慨,呈現出女子的心理活動的哀嘆。
第四章則是敘述女子三年婚姻的生活,三年都在清貧中度過,並以「淇水湯湯,漸車帷裳」來形容生活的艱辛。無奈的是守份持家卻換得丈夫的「士貳其行,士也罔極,二三其德。」的不專行為。
第五章所描述的是女子在婚後三年的實際生活情形,「三歲為婦,靡室勞矣。夙興夜寐,靡有朝矣。」在言生活的辛苦,但丈夫卻是「至于暴矣」,兄弟不體諒也就算了,竟然還「咥其笑矣」的取笑她,怎不叫她暗自傷心垂淚。
第六章是整個故事的收束,面對過去的曾立下的白頭偕老的山盟海誓的謊言,女子最後以「反是不思,亦已焉哉!」的態度來宣告這場婚姻的恩斷情絕。
由上述的分析,可以看出〈氓〉這首詩的故事結構有亞里斯多德所說的敘事詩的完整性,也就是有「開始、中間和結束」,且確實可以分出故事進行的這三個階段。首章為故事的開始,交待男女二人如何認識與論及婚嫁,二章到五章則是故事的中間過程,著重在女子婚後的生活和面對不好待遇的書描寫。最後一章則是女子面對不幸婚姻後的自我覺悟。雖然此詩是以第一人稱書寫,又遷涉到詩中主角的心理活動,很難將其看成是客觀的描述。然以此對照中國學者對敘事詩的定義,中國敘事詩的起源是可追溯到《詩經》的 。
敘事詩的另一個大的問題是有關於「史詩」究竟存不存在於中國的詩歌傳統裡?有些學者直言不諱的認為中國的詩歌無史詩一類。如楊鴻烈先生在《中國詩學大綱》中就說:「史詩一類,據我幾年來的訪求與研究,可以斷定簡直沒有過。」 齊邦媛先生也說:「在中國文學傳統裡確實沒有史詩的實例,沒有以『客觀而充滿想像力歌頌英雄事蹟的長詩』。」 龔鵬程先生更斬釘截鐵的說沒有,甚至連敘事詩、故事詩也沒有,他說:「我們確信:中國詩歌沒有史詩(或敘事詩或故事詩)這一類作品,不必曲意比傅。」 這些學者都是以西方史詩的觀念來反觀中國的詩歌,陷入在西方理論的迷思中。東西文化本就不同,將西方理論完全套用在中國的詩歌上去找史詩,當然會有找不到的情形。因此對史詩的定義,在中國的詩歌的傳統裡是需作一些調整的。假如我們不去苛求詩的長度,來看史詩的有無問題,史詩同樣是存在於《詩經》中。《大雅》中的〈生民〉、〈公劉〉、〈綿〉、〈皇矣〉和〈大明〉五首詩就構成周民族由起源到建國的歷史過程。這五首詩若不以獨立的詩篇來看,以組詩的型態識之,就正如荷馬的〈奧德賽〉有二十四章節一樣,只是詩長短的不同而已。〈生民〉敘述的是周的始祖后稷從出生到經農、受封、建立祀典的事蹟過程。〈公劉〉則描述周祖先率領百姓遷徙的功蹟,包括遷豳的原因、遷徙前的準備工作、勘察豳地、率民遷徙、率眾築宮室、宴群臣、墾土地、修房屋等。〈綿〉所描述的是古公亶父帶領百姓於歧周原野開墾並建設都邑的過程,同時兼述文王繼古公亶父之業,平定夷狄,結交鄰國之事。〈皇矣〉所寫的是太王(古公亶父)遷歧闢土的艱辛、王季繼太王基業統治四方和文王出兵伐密伐崇的周民族大事。〈大明〉主要是敘述武王伐紂。並推及武王的祖父母王季、太任和父母文王、太姒都是明德之人,故有武王這有德之子,在承應天命轉移進而克商,建立周朝。
齊邦媛先生在其〈寫詩佩刀人——溫瑞安詩中的史詩性〉一文中,引了蓋來(C.M.Gayley)在《詩學原理‧導言》中的一段話說:
「史詩是一種非熱情的背誦,用高尚的韻文的敘述,描寫出在絕對的定命論的控制之下的一種大事或大活動。」
若以此史詩的定義來看《大雅》中的〈生民〉、〈公劉〉、〈綿〉、〈皇矣〉和〈大明〉五首詩所串起的周民族歷史,正符合其所說的「用高尚的韻文的敘述,描寫出在絕對的定命論的控制之下的一種大事或大活動。」。因此拋開西方史詩動輒千行的限制,在《詩經》裡我同樣可找到屬於中國人的史詩。
以上面所舉的《國風》和《大雅》中詩的例子,只要將西方的敘事詩和史詩的理論作適當合理化的調整,以符合中國的文學的特性,中國的敘事詩還是可追溯到《詩經》的時代。這樣來看敘事詩在中國詩歌傳統裡的發展源流,才是較實際化和客觀化的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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